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令第39号)及《辽宁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若干举措》(辽政办发〔2025〕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省内国资国企采购活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提升交易服务规范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已全面完成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工作,具体实现两大核心对接功能:一是交易数据对接,实现双方交易数据的互联互通,确保交易全流程数据规范流转、实时共享,按统一标准纳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管理;二是公示公告信息对接,实现交易公示公告信息的直接推送,后续相关交易公示公告将通过两大平台同步发布,确保交易信息依法及时公开、数据共享互通。
特此通知。
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