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五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项目”项目组织谈判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NZB-ZBT2026-8504
3.采购人: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五队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交货地点: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五队有限责任公司。
6.采购范围: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40天内。
8.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
3.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5月8日08时30分---2026年5月12日16时30分。
2.获取方法:在线获取
(1)登录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8.141.26.77,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同)。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获取采购文件,在线支付采购文件费:0元/标包,平台服务费:300元/标包,售后不退。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标书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供应商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注:联合体参加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采购文件,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取采购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资格。
(3)关于交易平台采购文件获取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咨询电话。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9877889;平台注册、登录问题咨询电话:19990038370;数字证书问题,办理时向相关公司咨询。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⑴营业执照;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⑶供应商按照“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中要求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0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法:在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8.141.26.77/)上传响应文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谈判采购会议。本项目采取供应商解密方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因平台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五、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26年5月15日09:30时(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在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8.141.26.77/)上传最后报价及承诺文件。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国资国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五队有限责任公司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五队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飞路6-2号
联系人:刁树生
联系电话:1384298660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联系人:房忠达、杨轶全
联系电话:024-82612027
邮箱:lngczbyxgs@126.com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签名)
